必修教研人員使用規範

七、帳號轉移規定


1. 帳號轉移條件

「必修教研人員」若離職或其他原因離開原大專校院或科研機構,而欲將「必修教研人員」帳號轉換成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,或與現有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合併,請至「個人資料」申請「帳號轉移」,經所屬大專校院或科研機構業務承辦窗口核准後即可辦理相關作業。須依網頁指示操作,當畫面顯示完成或成功訊息,才算完成「帳號轉移」。


2. 帳號轉移時數計算方式

「必修教研人員」帳號之修課資料可轉移至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,繼續累積學習時數。轉移後,若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有重複修課的單元,僅保留已通過總測驗或修課日期較新者,時數不重複累計。


3. 個人註冊者帳號需求

欲操作「帳號轉移」服務,必須有另一組「個人註冊者」身分之帳號,此帳號可為新創或原有帳號,惟課程版本須與「必修教研人員」相同,否則不提供轉移服務。(即「必修教研人員」與「個人註冊者」兩組帳號之課程版本,須均為中文版或英文版。)


4. 帳號轉移資料使用權說明

「必修教研人員」原屬之大專校院或科研機構以及本中心因業務需求,可調閱「必修教研人員」帳號轉移前之必要修課與個人資料。


5. 帳號轉移限制

轉移後,不得再轉回原大專校院或科研機構或轉入任何單位,修課規定均依本中心「個人註冊」之規範辦理。


6. 可提供帳號轉移項目

各類使用者身分之間,本中心有提供單向轉移或合併帳號紀錄服務,服務範圍共二組,包括第一組「必修學生」帳號轉移或合併至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、第二組「必修教研人員」帳號轉移或合併至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。兩組帳號均不得反向轉移或合併,即「個人註冊者」帳號,不得轉移或合併至「必修學生」或「必修教研人員」帳號。



*若中文版與英文版翻譯有不一致的地方,請以中文版為準。